張貼日期: 2024-05-30 16:23:42 點閱:220
彰化縣竹塘鄉長安國民小學冷氣使用管理辦法
ㄧ、目的:
(一)提供學生優質學習環境。
(二)基於能源永續並兼顧舒適及節能,引導妥善規範冷氣使用時機,教育學生以經濟、智慧方式使用能源,以達環保永續校園目標。
(三)落實能源教育,培養全校教職員工生節約能源觀念,建立全校 共同遵循之校內節能措施
二、依據
本辦法係依111年4月7日府教國字第1110130471號函頒佈「彰化縣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召開111年4月25日第一次「冷氣電費及使用規範審議小組」會議,決議訂定。
三、「教室冷氣使用管理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並由家長會長、教導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會計主任、幹事兼出納、導師代表1人及科任老師代表1人,共9人組成(導師代表由教室編號逐次輪替;科任老師代表由科任老師推舉),協助總務處辦理教室冷氣機相關業務。
四、使用原則:
(一)開啟冷氣,以於學期間「學生作息時間內」高溫月份(5、6、9、10月),室內溫度超過攝氏28度以上、室外噪音嚴重干擾或空氣品質指標(AQI)長時間處於或高於紅色警示等時機為原則。為節能減碳,開啟冷氣時間請各導師自行調配。(氣溫依據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即時資訊為依據)
(二) 教室冷氣開啟時,冷氣機溫度宜設定在攝氏26至28度之間;冷氣使用時,進出教室應隨手關門。因溫度設定每低1度,將增加 8%~10%電力消耗,請輔以電風扇或循環扇送風,以達省電效果。
(三)為了避免瞬間用電量遽增,造成跳電,且超過契約容量將遭台電罰款,請大家配合以下時間開啟冷氣(另請於下午 4 時關閉冷氣):
(四)開啟冷氣時,教室人數以有學生在場為原則(如僅剩導師一人且有冷氣使用需求者, 建議到大辦公室備課,共同使用以節省能源)。
(五)教室冷氣應減少開關次數,避免造成冷氣及壓縮機過度重啟之損害及耗電。但班級學生離開教室達一節課(含)以上者,應關閉教室冷氣電源。
(六)教師應引導學生於戶外或體育課後,返回教室擦乾汗水再開冷氣。
(七) 冷氣運轉時,為保持教室內空氣流通,應遵循以下原則:
1.教室於平常上課冷氣使用期間無需開窗,惟於每節下課時建議將教室冷氣轉換為送風模式,並於教室對角各開啟一扇窗(至少十五公分),以促進空氣流通。
2.疫情期間或有疑似群聚傳染病情形,其冷氣使用原則如下:
(1)疫情期間使用冷氣時,建議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至少十五公分),以促進空氣流通,並於每節下課將班級冷氣轉換為送風模式。
(2)班級發生疑似群聚傳染疾病時,建議打開窗戶和使用抽風扇, 盡量以不使用冷氣為原則,並指導學生良好衛生習慣。
(八)本辦法適用本校所有設置冷氣之場所,除健康中心、電腦教室、辦公室,圖書館、多功能教室、主機房有特別考量外,餘皆遵照本辦法適用之。
(九) 特殊情形:全校活動或夜間活動使用時間視需求應變。
五、使用方法:
(1)儲值卡IC晶片朝正面由讀卡機由右向左插入,讀卡機亮起,顯示儲值卡現有金額,並啟動冷氣機電驛,冷氣機旁電驛亮起綠燈,此時儲值卡會開始扣款,約扣0.1度電。
(2)拿取冷氣機遙控器啟動冷氣機。(注意遙控器設定,功能→冷氣,溫控→26℃~28℃左右,風量→自動,風向→左右自動。)
(3)冷氣機將先行送風,然後自動啟動壓縮機輸送冷氣,此時方正式消費扣款,讀卡機則繼續顯示儲值卡剩餘金額。
(4)請勿中途拔卡,中途拔卡等同冷氣被強制斷電。中途拔卡時,冷氣會啟動保護機制,進行送風除溼防霉後,約5分鐘後會關掉,但經常性不按照正常流程(正常流程程:先以遙控關閉冷氣再拔掉卡片)等於是大幅度縮短冷氣使用壽命!
(5)教室冷氣開啟時,冷氣機溫度宜設定在攝氏二十六至二十八度之間,並輔以電風扇送風,冷氣送風口往上吹,以達舒適之效果。冷氣使用時,進出教室應隨手關門。但班級學生離開教室達一節課(含)以上者或至專科教室上課,應關閉教室冷氣電源或儲值卡拔離讀卡機拿至專科教室上課使用)。
(6)冷氣關機之標準程序:使用遙控器關閉冷氣機後,再取出儲值卡。請勿直接取出儲值卡,此舉將造成機器容易損壞。且冷氣機關機後,儲值卡務必取出,交由導師管理。
(7) 教室及學習場域環境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及定期消毒,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搭配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保持通風,以促進空氣流通,並於每節下課將班級冷氣轉換為送風模式,相關事項依據教育部109年5月25日「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辦理。
(8) 疫情期間或有疑似群聚傳染病情形,其冷氣使用原則如下:
班級發生疑似群聚傳染疾病時,建議打開窗戶和使用抽風扇,盡量以不使用冷氣為原則,並指導學生良好衛生習慣。
六、補助&收費方式:
(一) 教育部於班班有冷氣計畫核定補助學生每年5、6、9、10 月之冷氣使用經費,故上開四個月份不向學生收費,惟於上
開月份除外如有需開冷氣之需求,得向學生酌收電費。
(二)每班發放儲值電卡一張,每學期儲值金額為新台幣 4964 元整, 不足時需再加值以 100 元為單位,請各班依需求評估自行派員至總務處加值。
(1)冷氣使用設算期間:每年5、6、9、10月(暑假期間不列計),共計4個月,每月以22天計,總計88天;每天使用時間以8小時計。
(2)每臺冷氣度數:每臺冷氣每小時耗電量以2.5度計。
(3)補助每度電價:每度電以新臺幣(以下同)2.82元計算(依台電年度計價方式調整)。
(4)每月儲值計算公式:22×8×2.5×2.82×2台=2481.6(約2482元)。
(5)各教室,使用費率為每度電3.3元計算。
(三)每班領取遙控器一支及儲值電卡一張,於每學年度結束時班級請將各班卡片繳回總務處以利統整年度電費使用狀況。如人為不當使用造成損壞或遺失時,照價賠償。
(四)依教育處核定各校冷氣收費計算標準,每度電計算公式為: 【教育部核定經費(每度電2.82元)】*1.2=3.384元,本校訂於每度電酌收3.3元將依實際使用狀況調整每度費用。
(五)學生正常作息時間內產生之冷氣電費如因補助電費不足,優先以本校太陽能回饋金或自籌經費支應。
(六)行政院於「班班有冷氣」政策核定補助學生五、六、九、十月份冷氣使用經費,故上開四個月分不得向學生收費,惟於上開月份除外如有開冷氣之需求,得向學生酌收電費。
(七)對於課後及暑期倘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之課後照顧、學習扶助、夏日樂學等計畫,其冷氣電費納入各該計畫經費額外補助或使用者付費原則。
(八)課後及暑假期間,弱勢學生參加校內各項活動,若遇須收取冷氣電費,得提出相關證明或經導師認定,申請免繳冷氣電費。
(九)課後及暑假期間冷氣收費標準,111年度每度電收費不得超過3.384元,111年度後如遇台電調整電費,則另行召開會議檢討修正。冷氣電費多退少補,退費辦法依彰化縣代收代費規定之。
七、注意事項
(一)圖書室冷氣使用將依各處室(學年)冷氣使用需求另行調整。而實際開啟與否仍視活動當日氣溫狀況及用電量是否已超出契約容量而定。
(二) 各教室場所若有特別需求,無法遵照本辦法確實實施時,得簽請校長核可後,依所核辦理之。
(三) 依彰化縣政府府教國字第 1110132938 號函,學校電費補助計算標準。
(四) 電費小數點無條件捨去。
(五) 冷氣維護費用如有入不敷出情況,使用太陽能光電補助款進行支付。
八、本辦法經冷氣電費及使用規範審議小組會議通過後簽請校長核可
彰化縣竹塘鄉長安國民小學冷氣儲值電卡申請表
申請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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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事由: |
□金額用罄
□儲值卡遺失
□其他: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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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值卡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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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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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會計主任 |
總務主任 |
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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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冷氣使用管理小組
職稱 |
姓名 |
簽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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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 |
林家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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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會長 |
詹添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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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主任 |
黃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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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 |
陳瑞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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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楊哲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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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任 |
鄭裕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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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兼出納 |
張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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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代表 |
詹明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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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任代表 |
詹意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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