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11009609] 有關貴校人員(含護理人員、臨時人員及教職員工等)自110年10月起支援本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110年疫苗接種暨防疫衛教宣導站之加班費申請一案,詳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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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兼任人事    


張貼日期: 2021-11-03 08:56:22  點閱:203


一、 請貴校自110年10月起彙整每月貴校教職員工(包括護理人員、臨時人員及教職員等)支援疫苗接種暨防疫衛教宣導站之加班費,(含設站學校巡場人員、場地人力、支援人力等),並於下個月5日前檢送概算表(如附件)申請補助。請逕寄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彰化市健興路1號)詹敏玉收,信封請備註,例:「學校人員支援防疫業務費用-10月份」。

二、 有關加班費支用標準,請確實依「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加班管制要點」或相關規定辦理。

三、 考量支援人力多為就近支援,故差旅費請各校自理,如確有不足,另案報府申請。